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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个人专利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作者:镇江东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9 08:32:57

也就是说,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权利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1)商标申请人必须使用或者有使用意图。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可以因未使用而撤销。

(2)以使用意向为基础的商标申请,在提交使用声明前不得转让。转让合同没有规定必须登记,但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3)商标申请或者以使用为基础的注册商标可以转让。

(4)商标申请或者注册商标可以许可。许可合同不需要注册。

有效地保护企业品牌,避免产品发生商标纠纷,优化资源配置,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这就是“镇江商标注册申请”优势,这同样也是每一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在此,小编要提醒大家:商标在商标续展期内未续展,商标保护将不再具有效应,一旦逾期,将要重新申请注册!那么,在我们申请注册港商标时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呢?

商标注册申请条件与材料

如果是国内申请商标,可以个人名义或法人名义申请注册;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和公司名称地址中英文相对应的翻译;

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清晰商标图样1份;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的商标可以全类保护),可从本网站,商标分类表中查询。商标注册委托书,申请人必须在该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注册商标办理时间

提供注册商标之图案及类别,进行初步查册;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提交商标注册的正式图样及商标申请者资料;

正式进入商标注册流程(约4——6个月):

政府查册(一周)——知识产权署商标受理之回执(2周)——政府内部审核——排版印刷——宪报公告(3个月)——正式审批完成——领取商标证书。(有效期限10年,可续期)

商标注册办理流程

1、向知识产权署提出申请;

2、知识产权署受理;

3、审查;

4、刊登公告,三个月的异议期;若被提异议(称为反对),申请人须对此作出答辩(称为反陈述),否则申请将被撤回;

5、核准注册,领取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查询检索

任何人都可随时使用政府知识产权署的免费搜索网页。搜索是否有相同或相似的注册商标和在先申请。您也可以通过联系我们来咨询检索服务。

商标注册处在审查有关申请前,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不全。

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为了使该商标能顺利注册成功,首先考虑该商标是否具显著特性,最好自己设计与众不同的文字及图形创新的商标。

2、不可抄袭别人或跟别人类似的商标到头来浪费自己的时间和金钱.

3、注册此商标前有否在其他国家己注册,如有请提供副本,半年之内有优先权。

申请商标所需费用

商标的收费为第一个国际分类为¥2380。每加入一个分类需另外加收¥1800。付予政府的申请费以及查册费都已包括在内,公告、注册和领证都无另收费。除非申请受到审批员的反对,需要作出修改,遭受异议或者出现其它复杂情况,否则无其它的收费。

根据我国专利法,关于专利申请的费用,有以下规定:

1、申请专利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

2、官费是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首笔官费包括申请费和发明申请审查费,数额(人民币)为: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4、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

5、专利局可以就某些费用(申请费、发明申请审查费、发明申请维持费、复审费和授权后三年的年费五项)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实行减缓。申请人为单位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70%,申请人为个人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85%。

自己申请专利需要自己动手制作的申请材料

在价格上可能大家认为会省去一笔钱,但是您需要自己准备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由此可见,如果您没有太多的时间,以及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专利是很难授权的,毕竟专利申请之前还需要进行专利检索。

申请专利的好处无需再说,但你可知道在专利被授权以前,专利申请权也是一种可以用来转让的权利?同样可以帮你赚取经济利益!那么专利申请权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转让呢?转让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今天小知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专利申请权转让的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前,设计人可以将自己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第二种是设计人已经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但还未拿到专利授权书之前,可以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

这两种情况的本质都是专利申请权的权利主体发生的改变,不同点是两者发生时所处的专利申请阶段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什么阶段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双方都要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也许你已经听得晕头转向,接下来就结合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A和B双方约定,B将其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给A,由A自主办理专利申请,B放弃专利申请权;A支付给B专利申请权转让费20万元,其中,合同签约后预付10万元,合同公证后补付10万元;合同签字生效后,即由A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合同还约定,以后不论A在生产中的经济效益如何,B无权再要求A支付报酬,亦不承担经济退回风险。合同签订后,A分两次支付给B转让费15万元,但未按合同规定办理公证手续。B认为A未按约支付转让费,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后来,B申请的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公告。据此,A向法院起诉,要求B返还转让费15万元,并赔偿违约金3万元。

在上述案例中,A和B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是未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未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所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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