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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集体商标变更的具体作用
创业者也有各自的烦恼,首先就是在选择是注册公司还是个体户之间左右为难,下面注册公司代办小编就为您介绍下个体户和公司有什么区别?
一、注册流程如今办理工商登记实行全网上流程办理,这个两者都是一样,一个系统进,都是“一照一码”登记。两者需要提交的资料也基本一致。个体户需要:名称(两到三个备查),经营地址及大小,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负责人身份证件。个体户不需要:监事,公司章程,股东投资比例这些不需要,毕竟就一个人,但是其他的材料都不能缺少。
二、税务个体户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进行核算。个体户缴税的方式有三种:
1、查证征收:主要是对象是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
2、定期定额征收:对象是生产经营规模小又没有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3、核定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不能申请增值税为17%的增值税发票,只能申请小规模纳税人的3%。而有限公司可以申请到17%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缴税的多少,根据经营情况而定,跟是不是个体户或公司没关系,个体户也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也有小规模纳税人。
三、注册资本:
1、个体户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时候,注册资本没有最低要求。
2、有限公司在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
四、优惠政策有限公司要每个月做账报税,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个体户既没有投资风险也不要会计做账,所有享受不到优惠政策。五、纳税及税收计算方式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个体工商户缴税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来估算销售额,然后再定税,不管当月收入多少,有没有收入都要按照定税金额缴税。而有限责任公司通常要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和账目,缴税也是按照企业自己申报的收入进行,有就交,没有就零申报。
1、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只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所得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一般采取定额率征税;有限责任公司的征税,营业交易环节按发票征税,经营所得环节一般按照核定征收或者查账征收这两种。
现在注册公司,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注册流程和步骤都有的,就是不成功,关键就在于注册地址!这是很多人的痛,不知道怎么弄才好,其实没有什么难处!注册公司平台小编来教你!
工商注册对注册地址的规定: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属新购买的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购房合同、F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属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有,应由房屋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公司的住所系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
1、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
2、属母企业无偿提供给子企业使用的,提供母企业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3、房屋产权属股东所有,由股东无偿提供给所投资的企业使用的,提供股东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以底层房屋和二楼以上住宅(含二楼)作为经营场地的,则另应提交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以下特殊情况作特殊处理:
1、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已办理住改非手续,或产权属部队的房屋,已经部队相关部门批准作为经营用房,如属二楼以上住宅,则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如属一楼房屋,均需去规划部门审批,工商部门凭规划部门同意见或不属破墙开店意见,办理登记注册;
2、房管部门已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或国土资源部门已颁发《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的,不论房屋性质,也不论房屋层次,均不再去规划部门审批;
3、原有厂房内再办工业企业,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
4、宾馆主楼一楼作为经营用房,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但其裙房仍需报批。经济适用房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不同请求人针对同一专利权提出的无效请求,常在同一决定中进行认定。上述决定有时对全部请求人的无效理由进行评述,有时仅评述某个请求人的无效理由。此类案件诉至法院后,对于各无效请求人是否均应被追加为案件的当事人,审判实践中一直争议较大。
此外,对于针对共有专利的无效案件,某一共有专利权人起诉时,其他共有专利权人是否应被追加进入诉讼,追加为第三人还是共同原告,实践中也未统一标准。为此,本文以起诉主体身份为分类依据,对专利确权案件多方当事人诉讼地位问题进行分析。专利权人起诉的情形在被诉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的情况下,主要有如下3种情形。一是专利权人为一人,无效请求人为多人的情形。
此类情况多发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如认定某个请求人的无效理由足以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则对于其他请求人的理由便不再进行评述。此种情况下,对被评述无效理由的请求人作为案件的第三人没有争议,但对于其他请求人诉讼地位的处理则争议较大。有观点认为,应当将其他请求人追加为第三人,理由在于:一、因专利复审委员会将针对同一专利权的无效案件合并审理,从被诉决定结果的角度来看,其他请求人已与该行政行为产生利害关系;二、因被诉决定未对其他请求人的无效理由进行评述,故如不追加其为第三人,其将无法得知该案的进展,也无法得知涉案专利权的权利状态。笔者并不赞同上述观点。因被诉决定并未对其他请求人的无效理由进行评述,其他请求人只是因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做法而与被诉决定产生关联。即使将其他请求人追加为第三人,该请求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无针对被诉决定实体内容发表意见的权利。进一步讲,如果专利权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及被评述无效理由的请求人均对一审判决不持异议,但其他请求人对判决不服,欲提起上诉。
从形式上看,其为案件的第三人,具有上诉的权利。但实质上,一审判决的审理范围并不包含其无效理由,其也并不具备上诉的权利基础。除此之外,如果不追加其他请求人进入诉讼,一旦被诉决定被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须依据其他请求人的无效理由,对涉案专利权进行评述并作出决定,重新作出的决定仍须向各请求人送达,各请求人即可知晓案件的进展。故此类情况下,不应追加其他请求人进入诉讼。二是专利权人为多人,无效请求人为一人的情形。此类情况多发生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共有专利权无效,部分共有专利权人不服被诉决定,起诉至法院的情形。此种情况下,对无效请求人作为案件的第三人没有争议,但对于其他专利权人诉讼地位的处理则争议较大。
实践中,或追加其他专利权人为原告,或追加其他专利权人为第三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专利权人当然属于上述司法解释中的“利害关系人”,故此类情况下,应将未起诉的其他专利权人追加为第三人。三是专利权人和无效请求人均为多人的情形。此类情形属于上述两类情形的混合,通常发生于多个请求人就同一专利权提出无效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仅以其中某一请求人的无效理由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而涉案专利又属于共有专利的情形。对于此类情形的处理,可以依照上述结论,即对于被诉决定未评述无效理由的请求人,不追加其进入诉讼;对于未起诉的其他专利权人,追加为第三人。
当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各请求人的无效理由均进行评述后,在同一决定中宣告涉案专利权部分无效,在此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及无效请求人均可能成为原告。此类情形与“被诉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并无实质差别。具体而言,如专利权人起诉,则被诉决定中与专利权人起诉理由相关的无效请求人应被追加为第三人,其余无效请求人不应进入诉讼。在此基础上,如涉案专利为共有专利,则应追加其他专利权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无效请求人起诉的情形在宣告涉案专利权有效和宣告涉案专利权部分无效两种情形下,若无效请求人起诉,各请求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亦有不同。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各请求人的无效理由均进行评述后,在同一决定中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无效请求人不服被诉决定,起诉至法院,此时对专利权人作为案件的第三人没有争议,但对于其他请求人诉讼地位的处理则争议较大。
实践中,或追加其他请求人为第三人,或不追加其他请求人。此种情况与“专利权人起诉”中“专利权人为一人,无效请求人为多人的情形”类似,主张追加其他请求人或主张不追加其他请求人的理由也与前述情形基本相同,故不再赘述。因其他请求人既不能在庭审中发表意见,又无上诉的权利,故笔者仍赞成不追加其他请求人。当被诉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部分无效时,则与“专利权人起诉”中“被诉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部分无效”并无实质差别。
具体而言,如无效请求人起诉,则应将专利权人追加为第三人,对其他无效请求人则不应追加。综上所述,专利确权案件中,是否追加当事人,应以其是否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实际利害关系为标准。通常情况下,如专利权人起诉,则应将被诉决定中与专利权人起诉理由相关的无效请求人追加为第三人;如无效请求人起诉,则只将专利权人追加为第三人。同一被诉决定虽涉及多个当事人,但如该当事人与被诉行政行为的认定依据无关,则不应将其追加进入诉讼。
不少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尤其是小微企业很多时候由于没有好好管理,导致企业进入了黑名单。因为很多方面的原因,比如说,连续几年未做年检、违法经营,从而导致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那这个时候创业者们就都会想,已经吊销了,就不用公司注销了吧,创业者们都这样想,其实企业小编告诉你,这样想是很错误的,会有严重的后果,企业小编这就来告诉你。公司执照被吊销了,还可以注销吗?
1.企业如果不经营也不注销,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你的营业执照一旦被吊销,就不能够再恢复正常开业状态了,只能去注销,而且被你是被吊销的肯定是违反规定,所以面对你的,流程很多,罚款、准备的材料,相应的都不会少,时间都会很长。所以如果您的企业不经营最好马上去注销掉,以免进入黑名单。2.如果创业者们想就直接不管可,吊销就吊销呗,这样的话,你不去公司注销,那么税务方面以及工商方面都会把你列入黑名单,以后不能开公司,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飞机高铁以及星级酒店都会受到限制,这些后果是你能承受的吗?
所以在公司成立之初就要按照相关的规定经营,如果你是发生了这种情况,被吊销了,也要去做注销,不然以后你所遇到的这些后果,是妮所不能承受的。这里小编的介绍基本上就结束了,在注册公司后,不管你是因为哪些方面的原因,你的公司被吊销了,一定要去公司注销,当然这个时候你会遇到很多你所不懂的一些问题,那么就快来咨询小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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